杜志勇丨姚明煇《汉书艺文志注解》综论
注:本文发表于《中国方志馆研究》第四辑(方志出版社,2022年),此为作者Word版,引用请以该刊为准。感谢杜志勇老师授权发布!
姚明煇《汉书艺文志注解》综论
杜志勇
内容摘要:姚明煇《汉书艺文志注解》是最早成书的详注《汉志》的著作,姚氏以其审慎的治学态度和扎实的小学功底,使《汉志注解》成为一部注解简明扼要、考证精审有据的著作,对其后的《汉志》研究影响深远。
关键词:姚明煇 《汉书·艺文志》 注解
有关姚明煇生平思想的文献资料留存较少,四处掇拾,欲留其真,以期现其为人为学之端倪。
姚明煇在南京两江师范学堂教授舆地之学,后来逐渐延伸到兼授国学的课程。
可以说姚明煇虽然尊经尊孔,但并不排斥吸收新学所带来的新知识,只是对新学涌入所造成的浮躁气氛十分不满。“其时哗然,皆欲贬古圣贤典籍,使学者诵世人所作报章、杂志。……顾报章、杂志之流,新文化白话文已充乎宇内矣。”[5]姚氏认为古圣贤典籍自有其价值,不能一味贬损,相反,为时所宗尚的报章、杂志里的白话文章却浅薄不经,姚氏在此以“世人所作”示其鄙夷之意,暗示学者当不为此业,并以身示范[6]。后以《汉书·艺文志》等经典国学内容教授诸生。同为尊孔主力,姚明煇对新学有选择的接受,与孙德谦一味排斥形成鲜明对比。
关于《汉书艺文志注解》的成书,姚明煇在此书《自序》中说得十分清楚:
《汉书艺文志注解》就是姚明煇以上诸次讲授《汉志》课程的讲稿,其草成于1914年,1916年脱稿,1917年编辑成书,并由武昌高等师范学校印行,这是本书的最初版本。到1921年,1917年所印刷的《汉书艺文志注解》全部售完,姚明煇将修改本交由诸生校对,编为上、下两册,于1924年由上海吴兴读经会铅字排版印行,影响颇大。据此版书后所附参与校对的学生名单,当时追随姚氏研读《汉志》的学生很多,史学名家郑鹤声等人名列其中。后来,上海大中书局于1930年再版影印此书1924年吴兴读经会版,名曰《姚氏注解 汉书艺文志》。到1933年,大中书局已将此书再版五次之多,并且从封面和版权页上把姚明煇之名去掉,直接署《汉书艺文志》,但其内页仍旧影印吴兴读经会版。1949年后,此书没有再次印刷,故学者难寻,论者日稀[8]。而其价值却不应因此被掩盖。日本学者长泽规矩也言此书:“今本为经南京暨南学校讲授后之改订本。……为《汉志》详注中最早刊出者”[9]。长泽规矩也所言甚是,《汉书艺文志注解》吴兴读经会版当是此书的最后定本。又,顾实《汉志讲疏》上海商务印书馆1924年8月版《例言》中所列参考书就有姚氏《汉书艺文志注解》。考虑到姚氏此书于1924年12月才由上海吴兴读经会出版,所以顾实所引当为1917年出版的武昌高师版。
另外,还有一点似乎亦应引起注意,《汉书艺文志注解》只有武昌高师版和吴兴读经会版两个版本,前者是姚氏作为史学课程讲授的,而后者则是适应文学课程讲授需要,在前者基础上修改的。对此,姚氏肯定在其书中有所区分侧重,正如吴兴读经会版中,姚氏篇首辨明六艺源流时直言,“中国文学源流者,艺文志为最古”,其于武昌高师版中肯定不会这样说。由于没有见到武昌高师版,无从比较,只得存疑。但在“史学”基础上,增加“文学”角度,来看姚氏此书,或可入其室。
另外,姚氏《汉书艺文志注解》别称颇多,仅在吴兴读经会1924年版中,书名页上标为《汉书艺文志姚氏学》,每卷之首标注《汉书艺文志注解》,版心位置标注《汉书艺文志姚氏注解》,版权页标注《汉书艺文志注解姚氏学》。同一版次的书内竟会出现四种互不相同的书名。后大中书局又将书名改为《姚氏注解 汉书艺文志》,又增其乱。我们一时无从选择,但细究起来,似有端倪可循。此书是姚明煇在南京暨南学校为学生上课的讲义,姚明煇在《自序》中仅言“注解”。而此书最后由其诸生校订编印,所以,1924年版中出现在书名页、版心、版权页上之“姚氏”,当是其诸生为尊崇其师所加。由于校订编印前后有多人参与,容易出现不统一的情况,故于1924年版中同时出现四种书名。但综其要,此书本名《汉书艺文志注解》(以下简称《汉志注解》)无疑。而大中书局版之定名及其改名,乃书贾作祟,无需深究。
长泽规矩也谈及《汉志注解》时说:“录《汉志》原文原注,标明存佚,加详考。”[10]长则氏此语并非完全正确。《汉志注解》“录《汉志》原文原注,标明存佚”,没有任何问题。而“详考”则是部分条目,而非全部,或者说,大部分条目未加详考。而对长则氏此语的讨论,也正好能看出《汉志注解》在体例上的两个特点。
1.强化标识
《汉志注解》于所列书后标注今佚、今存、今阙、不详等标识,以示其书之现存状况。遇到上述标识所不能涵盖的情况,则标以“今名”而加以解释。“陆贾二十三篇”条下:
今名《新书》,凡五十六篇,为十卷。
对于情况复杂,无法单一标识的,姚氏则采用解说与标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说明。“兒宽九篇”条下:
2.引书重简
《汉志注解》虽未在篇首详列征引书目,但就文中引用情况来看,姚氏所参考的文献应该说是很全面的。于每种文献,征引次数相对较少,即使有所征引,也仅删取要用。
有关作者之本传,《汉志注解》多参以《史记》、《汉书》,而涉及后世《汉志》研究之书,则以《汉书》颜师古注为主。姚氏除未引孙德谦《汉志举例》之外[11],尚有王应麟《汉书艺文志考证》、章学诚《校雠通义》、沈钦韩《汉书疏证》、朱一新《汉书管见》、王先谦《汉书补注》、叶德辉《汉书》注(转引自王先谦《汉书补注》)、顾实《汉志讲疏》等书。即使对上述所列之书偶有引用,次数也不多。如对顾实《汉志讲疏》的引用仅有两次。对于《汉志》颜注,后世注《汉志》者无不全录,唯姚明煇《汉志注解》选择引录,观其书卷一,无一处直引颜师古之说。此可为姚氏书之一特别之处。
即使对于引用文献,姚氏也大加删减而取其精华,在《诸子略》农家“宰氏十七篇”条下,姚明煇从王先谦《汉书补注》中转引叶德辉之说:
3.索引文献
姚明煇虽然引用他人注解相对较少,但他却没有放松对与所列之书相关资料的搜寻,他把这些相关文献列于《汉志注解》当中,指导学生通过阅读这些延伸资料,来理解《汉志》所列之书。
《汉志注解》把《史记》《汉书》作为学生深入学习《汉志》的首选文献,经常采用“《史记》、本书皆有列传”(“陆贾二十三篇”条下、“朱建赋二篇”条下等等)的方式指明可把二书作为参考。值得注意的是,姚明煇使用此方式,都是对《汉志》班固自注的补注,凡班固自注已标明“有列传”者,姚氏皆不再标明。如“《筦子》八十六篇”,班固自注:“名夷吾,相齐桓公,九合诸侯,不以兵车也,有《列传》。”《汉志注解》则标:“今存。自《隋·经籍志》及《四库总目》皆入子部法家类。”而班固未言“有列传”的“公孙弘十篇”,姚氏则曰“《史记》、本书皆有列传”,是以补班氏之缺也。此种方式虽然首创于班固,但姚氏补其阙漏,并在《汉志注解》中给予突出和强化,却是不争的事实。
对于残缺之书,姚氏亦努力搜集文献,指出其现存之残篇:
另,姚明煇在行文语言十分精简,如常把“诸子略”称为“子”。在“吾丘寿王赋十五篇”条下,姚氏注曰:“子儒家寿王亦有六篇。”所注多为此类。
姚氏《汉志注解》最早出版于1917年,当时尚未有专门注解《汉志》的著作问世,姚氏因己之所学,加以注解阐发,当属无复依傍之作。今综观全书,其特点大概有以下几个方面。
1. 疏通文意,不强解说
姚氏《汉志注解》可能出于课堂讲授的需要,特别侧重用浅显的语言解释《汉志》中出现的字、词、名物、制度等,以此来疏通文意。《汉志注解》卷一“于是建臧书之策,置写书之官,下及诸子传说,皆充秘府”下:
在《汉志注解》中,推测成分极少,不强作解释。如姚氏对诸家篇数的统计,遇篇数不符者,常用“如目,实××篇”的句式来表述。如,《六艺略》书类“凡书九家,四百一十二篇”条下,姚氏注曰:“如目,实四百二十二篇。”姚明煇在此只是就《汉志》所列诸篇相加,而得出实际数字。至于与《汉志》所述不符,则不去追究。因为姚氏明白,即使强为讨论,也是推测,文献不足故也。这与姚氏重考据的研究方法是相表里的。
2.设课所需,倾向文学
我们现在见到的《汉志注解》1924年版,是经过姚明煇修订、作为文学课程给学生讲授的。所以,姚氏在《汉志注解》开篇即言:“言中国文学源流者,《艺文志》为最古。”姚氏所言之“文学”是与经学、理学、史学相并列的四科之一,其文学具体含义虽不得而知,但已把《汉志》中之《六艺略》排除在外,当无问题。理学虽专言宋明儒家诸子,但后世已将《诸子略》、《兵书略》、《数术略》、《方技略》之内容归入子部,当与姚氏所言“文学”联系不大。则《汉志》中与文学关系甚密者,唯有《诗赋略》。我们看到,与其他诸略相比,对《诗赋略》的说解确实所占比重较大,这可能是姚氏为向文学课靠近所作的努力。
姚氏十分注重《诗赋略》中作品在后世流传的状况,并不厌其烦地详加罗列。在“歌诗二十八家,三百一十四篇”下,姚明煇依据宋代郭茂倩《乐府诗集》,逐一详列了“大抵皆王莽以前歌诗”一百八十四篇,又依《文选》、王闿运《八代诗选》补充若干篇。姚氏从《汉志》的抽象记录中跳出来,把他认为王莽以前的歌诗作品,直观地列于学生面前,估计是为了表现当时歌诗创作的兴盛,虽然这样做并不会取得很好的效果,并且会令学生一头雾水。但这并不妨碍理解姚氏为向“文学”靠近付出了努力。在这一点上,我们需要十分清醒,姚氏之文学与孔门四科之“文学”不同,但也不同于今日之文学,其文学之设科,反映出当时对 “文学”概念的模糊认知,乃向西学妥协之结果。姚氏讲授《汉志》,仍旧以崇儒尊经为主轴。
3.重序轻目
总的来看,《汉志注解》对于所列书目的探讨较少,对小序的研究较多,给人一种重序轻目的感觉。但是《汉志》所录之书,大多早已失传,很难展开讨论。姚明煇就把每类后面的小序作为深入探讨的对象,以序载道,把小序作为阐发其尊经宗孔思想的阵地。
就以《诗赋略》为例,虽然姚氏把讲授《汉志》作为文学课程,并且《诗赋略》是其中与文学最近者,但姚氏并未放松在此宣传其尊经宗孔思想,最直观的表现就是“诗言志”(《尚书·舜典》)和“放郑声”(《论语·卫灵公》)。
《诗赋略》“古者诸侯卿大夫交接邻国,以微言相感,当揖让之时,必称《诗》以谕其志,盖以别贤不肖而观盛衰焉。故孔子曰:‘不学《诗》,无以言’也”下,姚明煇共引用了《左传》中十二个赋诗言志的例子,用来说明学《诗》的重要,并加总结,“夫言以足志,文以足言,言之无文,行之不远。《诗》之为文也,所以足志也,可以行远焉,故不学《诗》无以言。”而姚氏“放郑声”的思想是在对《诗赋略》中歌诗持批评态度的背景下产生的。他依据《汉书·礼乐志》,认为汉武立乐府而郑卫之音兴,汉哀帝罢乐府而“放郑声”。暗指《汉志》歌诗当为郑声之类,虽“可以察治忽而验盛衰”,但亦当在被“放”之列。由此不难看出,姚氏于《诗赋略》畅言文学的同时,却有一丝反文学的意味在里面。
另外,在《兵书略》小序“自春秋至于战国,出奇设伏,变诈之兵并作”条下,姚明煇援引《左传》、《淮南子》、《史记》当中的十一个例证,来说明“出奇设伏变诈之兵”的具体所指。这十一个例证全面包含了兵权谋、兵阴阳、兵形势、兵技巧四类所指的战例,虽然其书大多不存,但其书所依据的战例犹在。可以说在这样形象的讲述中,能让学生更为透彻地了解《兵书略》所言四家的大体状况。而这样的讲述方式,在所有的《汉志》研究著作中,是独树一帜的。
4.以古鉴今
姚氏在对《汉志》进行注解的同时,常常把古今相类之事进行对照,借古以见今,同时阐发自己对此事的看法。《诸子略》法家“及刻者为之,则无教化,去仁爱,专任刑法而欲以致治”下,姚氏案语:“今世俗好言法治,然法治所以辅礼治也,若欲专任法治,商鞅之前车可鉴”。姚明煇于此,对民国时期西来之法治思潮提出批评,希望还是以礼治为先。
又,《术数略》形法类“宫宅地形二十卷”条下,姚氏“案今堪舆家亦自称地理家”。姚明煇以地学名家,专门研究地理,又深明堪舆之事,是名副其实的地理家。他在此处提出批评,引《四库提要》所言“相宅、相墓自称堪舆家”,指斥所谓的堪舆家与地理家截然不同。
姚明煇希图通过对《汉志》中所见古代文化现象的梳理,为当代提供借鉴。虽然他能在一定程度上接受外来的文化(尤其是地理学),但面对本土文化所受到的剧烈冲击,姚氏还是本能的以排斥西化为主,也体现出这批文人在新旧文化交互作用下,所感受到的危机和困惑。
综上,姚明煇《汉志注解》是最早成书的详注《汉志》的著作,姚氏以其审慎的治学态度和扎实的小学功底,使《汉志注解》成为一部注解简明扼要、考证精审有据的著作,对其后的《汉志》研究影响深远。此后出现的顾实《汉志讲疏》、李笠《汉书艺文志汇注笺评》、陈朝爵《汉书艺文志约说》、余嘉锡《汉书艺文志索隐》、叶长青《汉书艺文志问答》、陈国庆《汉书艺文志注释汇编》、张舜徽《汉书艺文志通释》等等,没有不援引姚氏考证结论以佐己说者。
[2] 《汉书艺文志注解》卷一“昔仲尼没而微言绝,七十子丧而大义乖”下姚氏注解。
[3] 苏云峰《三(两)江师范学堂:南京大学的前身,1903-1911》,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,第124页。
[4] 同上。
[5] 姚明煇《汉书艺文志注解·自序》,上海吴兴读经会1924年版,第304页。(此书的发行者为吴兴读书会,总发行所为南京共和书局,所以有的研究者称此版本为南京共和书局1924年版,所指一也。)本文所引姚氏《汉书艺文志注解》皆据此版本。《汉书艺文志注解》于各个版本书首并没有序言,遍检此书才发现,在书末附有姚明煇所写的一小段文字,中有“而序之如此”之语,故敢断言此为姚氏为此书所写序言,只不过被其诸生放于书后,并且没有标明此为序言。
[6] 姚氏著作皆不用白话文写作,即使其所编《高等小学地理课本》亦用文言著成。
[7] 《汉书艺文志注解·自序》。
[8] 陈国庆《汉书艺文志注释汇编》、张舜徽《汉书艺文志通释》中曾大量征引姚氏《注解》之说,足见其书之价值。傅荣贤先生乃较早专门研究《汉志》学史的学者,其专著《汉书艺文志研究源流考》(黄山书社2007年版)因“囿于资料所限”,对姚氏这一重要著作付之阙如,亦可证此书之难寻。
[9] (日)长泽规矩也著,梅宪华、郭宝林译《中国版本目录学书籍解题》,书目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,第6页。
[10] (日)长泽规矩也著,梅宪华、郭宝林译《中国版本目录学书籍解题》,第6页。
[11] 姚明煇《汉志注解》草成于1914年,1916年脱稿,1917年编辑成书,并由武昌高等师范学校印行。而孙德谦的《汉志举例》刻于1918年,姚氏书中未言及《汉志举例》,在情理之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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